我的皮夾,是在兒子三歲那一年買的,因為要隻身帶他回台,所以我準備了一些方便自己使用的東西。
我記得是在Arizona Mills買的,平價品牌,一個十塊錢美金,沒想到出乎意料的耐用,一用就是12年,最近終於破了,我還是再用了一陣子,因為用得很習慣了,實在不想換一個。
前幾年在百貨公司買了一個兩折的短夾,但不符我的使用習慣,所以用了幾次又換回舊長夾,一放好多年。沒有皮夾可用,也只好將就再取出來使用。
我很不喜歡更換東西,要買一個喜歡又順手的物品,總要花費我好長一段時間,所以我寧可買好一點的,最好是可以一輩子都不要再換。但世間那有這樣的好事?用了十二年應該很值得了吧?
所以,我本來把目光放在LV上,心想大家都說它很耐用,那我買一個的話應該這輩子都可以不要再煩惱了吧?這是如意算盤,看中了一款符合我需求的,在法國要價一萬七,就不要說台灣更貴了,雖然鄰居先生常常去歐洲出差,也說可以幫我帶,可是我還是買不下手啊!
所以,我想,既然很難買到符合我需要的,我真的也在網路上找了很久,都找不到,那麼我試試自己做布包吧?
菁聽我這麼說,帶了一本做長短夾的書來借我,選定一款我喜歡的款式後,開始動手做,應該說是先試做,如果可以,再做改良。
不過,這長夾做好以後,真的很好用,覺得可以不用改了呢!不過我還會再做幾個,因為是試做,所以沒去買釘扣,先縫上了暗扣,但縫的其實不牢固,容易脫線,等我去添購了釘扣以後,再繼續做。
我用的是線麻布,比較粗厚,應該也比較耐磨吧?不知道可以用幾年?好在是自己做的,有空有心情時多做幾個放著備用就好!
(有超大容量的長夾,所有的卡都塞得進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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